当前位置:首页 >公司动态 >昭通市纪委通报多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
更新时间: 2023-07-15
1 租牛应付检查
2016年,镇雄县盐源镇**委、**作风不实,把关不严,致使作为“两比两看”(比进度、比突破,看特色、看亮点)观摩点的敬天养殖场弄虚作假,以每天50元的租金向周边养牛户租牛到养殖场,搞形式主义,欺骗观摩同志。
事后,盐源镇**委、**被责令分别向镇雄县委、县**作出深刻书面检查,时任盐源镇**委**洪济、镇长周乐银、镇纪委**王天武分别受到谈话诫勉的问责处罚。
2 向贫困户收照相费
2015年,巧家县崇溪镇马洪村村委**罗真富截留并侵占村组公路资金及农户扶贫项目资金8608元,实施危房改造时违规收取并占有群众的照相费1500元。
罗真富受到**内严重警告处分,违纪资金全部予以收缴,1500元照相费现已如数退还农户。
3 低保金被优亲厚友
2013年9月至2017年11月,昭阳区凤凰街道办事处龙山寨社区**总支**丁朝文未按规定公开公示低保分配评定等情况,在低保评议审定过程中把关不严,让3名家属违规享受和领取低保金27483元,致使该社区其他两委成员和家属共6人违规享受和领取低保金46752元。丁朝文受到**内严重警告处分,其他村两委相关成员被提醒谈话,违纪资金予以收缴。
4 随意侵占群众利益
2013年4月,鲁甸县新街镇闪桥村**总支**夏大奎与时任**总支副**李二章、村委会工作人员李文岗、王吉亮,截留私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60000元;2013年9月至2016年2月期间,夏大奎妻子、儿子违规享受和领取低保金7404元等。
夏大奎、李二章、李文岗、王吉亮分别受到开除**籍处分,所涉嫌的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5 克扣群众劳务费
2014年,彝良县两河乡小溪村委会主任李连华承包实施2013年度低产林改造项目工程,工程结束并验收合格后,李连华以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等理由,克扣施工群众劳务费35000元……李连华受到撤销**内职务处分,依照有关规定罢免其小溪村委会主任职务,违纪资金予以收缴,其中克扣的劳务费如数兑付给群众。
6 抓阄选定贫困户
2015年10月,盐津县中和镇中堡村**总支**、主任陈世伦在组织群众进行贫困户指标自评自选过程中搞形式主义,未严格按照脱贫攻坚中的“三评四定”要求,违规采取“捻纸团”方式来评定贫困户。陈世伦受到**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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